附属各部门、技师学院: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人教〔2017〕50号)和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现将学院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治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治理工作重点是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兼顾有关人员持有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各部门(单位)要落实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梳理本部门(单位)聘用的持证人基本信息、注册信息等是否真实、准确,对于持证人员不在岗、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信息不一致、本部门(单位)人员将证书挂靠在其他企业而牟利等情况,要及时清理规范。
三、各部门(单位)5月17日前报送《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聘用信息登记表》,6月14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
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7年5月4日